宜宾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酒类产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白酒生产者做好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教育、市场监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