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省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