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园林绿化养护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等废弃物,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理。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