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变化,会同城市管理监督部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除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置的停车泊位外,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草案应当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