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和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