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热心公益的人员中聘请市民文明巡访员,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公共秩序维护和不文明行为劝阻、制止、纠正等工作。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