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修复与培育第十七条有效长岛试验区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考虑海洋生态保护要求、海域资源状况和养殖污染状况等因素,兼顾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严格控制近海养殖密度和养殖面积,逐步清理陆基养殖设施。鼓励科学建设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群,发展生态渔业,适时增殖放流,开展海洋生物种群资源恢复,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