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长岛试验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依法查处违法围海填海的行为,限期清理,恢复生态原貌。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从事围海填海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