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和临时活动地点,或者参加宗教活动,应当尊重该宗教的信仰和习俗,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