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第八条已修改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