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应当按照统筹规划、方便市民、规模恰当、综合配套的原则设置农贸市场。

配套新建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