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倡导文明祭祀,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在墓地较为集中的地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的管理机构可以利用构筑物设立集中祭祀点,引导村(居)民集中焚烧祭祀用品,并采取用火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