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