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已获得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表彰奖励称号的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学校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文明水平明显下降的,由授予表彰奖励称号的单位取消其表彰奖励称号。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