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三十三条有效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邮政、快递服务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安全送达邮件,不损毁寄递物品,不收集、泄露、买卖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