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黄海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联动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或者被困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野生植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黄海湿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优化和改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严格管控影响生态平衡的外来物种。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