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零星饲养畜禽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