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经法制审核后,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具体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