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章 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执法人员第十五条有效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界定和划分所属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并以权责事项清单等形式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