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政设施保护条例/第五章 城市排水设施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城市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产权人应当及时清掏、疏浚和修复,特殊情况需移动排水设施排出积水的,须在排水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者采取监护措施。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