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八条有效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