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经营第十六条有效用户计量水表的安装和检定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对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