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二十九条有效可回收物由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法确定的服务企业按照规定时间上门收集,并使用密闭车辆运输至规定地点处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