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所属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相应责任,以权责清单形式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保密事项除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