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十条已修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未利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