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代收水、电、气、热等费用向业主加收手续费的,或者限制为业主水、电、气、热卡充值,影响业主生活的,由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限期退还加收费用。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