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和相应职责,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