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