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时,应当和建设单位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的有关文件、资料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物业管理与服务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