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Amended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时,应当和建设单位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的有关文件、资料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物业管理与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