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和公园,机场、火车(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客运场站应当配置与城乡特色风貌协调的公共环境艺术品。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