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农村供水与用水第五十三条有效政府投资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其维护、管理费在水费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纳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解决。社会投资、捐资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由投资建设主体确定运行和维护方式。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