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政府投资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其维护、管理费在水费收入中列支,不足部分,纳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社会投资、捐资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由投资建设主体确定运行和维护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