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立法项目/第二节 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的起草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单行条例案文本的起草、调研、论证等活动。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