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一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不文明行为举报激励措施,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查处不文明行为,并向举报人、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保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