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完善道路监控系统,保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合理划定公共停车泊位;加强公共安全文明宣传,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支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其他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