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促进与监督第五十三条有效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