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减量与循环利用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快递企业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