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处置第三十三条有效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