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