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应当设置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