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制度第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