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建管并重、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