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张挂、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的标语、宣传品和广告时,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