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推进改革试点具体工作,决定本片区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问题;制定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措施和方案,并报四川自贸办备案。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设置的工作机构,负责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