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有效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推进改革试点具体工作,决定本片区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问题;制定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措施和方案,并报四川自贸办备案。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设置的工作机构,负责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