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八章 协同发展第五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加强与沿边地区协同发展,建立产业协作发展和收益分享机制,强化边境经济、跨境经济合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