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恢复,并按所造成的损害值处以5倍罚款。构成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