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业主长期空置物业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