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绿地不得改作他用。禁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绿地内种植果树、农作物等。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培植、浇灌、修剪、更新等园艺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