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采伐河道护堤林、护岸林应提出采伐计划,报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护堤林、护岸林只允许抚育采伐。特殊情况下确需以皆伐及其它方式进行采伐的,应施行伐前更新,更新林木形成防护能力后,方可实施采伐。禁止擅自采伐护堤林、护岸林。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